您的位置 首页 项目资讯

业主申请在自家车位安充电桩,物业拒绝盖章!法院判物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协助安装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然而安装充电桩难过“物业关”,成了不少新能源汽车车主的烦心事。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然而安装充电桩难过“物业关”,成了不少新能源汽车车主的烦心事。

四川眉山城区一物业公司因拒绝在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的材料上盖章,被业主起诉至法院。7月18日,红星新闻获悉,法院已作出判决,物业公司在三日内,为业主出具允许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施工的证明材料,并协助安装。这也是眉山首例因安装充电桩引发的物业合同纠纷案。

▲小林夫妻的车位

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

物业拒绝给材料盖章

眉山城区某小区业主小林夫妻,购买了小区地下车库的某车位。在家庭购置电动车后,小林向供电公司申请安装充电桩。申请流程要求提供物业盖章的《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等材料。

小林下载材料后找到物业工作人员盖章,但物业公司以“消防过不到”为由拒不盖章。

在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后,小林夫妻将物业公司诉至眉山东坡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允许安装充电桩,并在《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上盖章。

法院一审判决

物业公司应出具证明材料

一审庭审中,法院查明,该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社区居委会亦未为小区制定安装自用桩规则。

东坡区人民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应当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举措,按照供电公司要求,出具允许施工的相关证明,予以配合、提供便利。

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仅是安装充电桩的一个环节。案涉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有赖于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依据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后续判断,未经专业机构认定,物业公司不得以电力容量、消防安全等理由阻碍安装新能源充电设施。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为小林夫妻出具允许在其车位安装充电桩施工的证明材料,并协助安装充电桩。

物业公司上诉

眉山中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一审判决后,物业公司不服,上诉至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中,物业公司提出了一份新证据: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回函》,表示该小区在建设中未预留安装充电桩所需的电力负荷、管沟等,如要安装,需改造现有设备、线路等电力设施。

物业公司辩称:小区目前的消防安全、电力容量均无法达到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同意安装充电桩会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影响全体业主利益。

眉山中院认为,该案二审争议焦点为:物业公司是否应当出具允许业主小林夫妻在案涉车位安装充电桩施工的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眉山中院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为业主提供安装充电桩的允许施工证明及相应手续材料,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配合。是否会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产生影响,还有赖于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依据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后续判断。物业公司以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等为由,上诉主张其不应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理由不能成立。

同时,物业公司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林夫妻安装充电桩会必然导致案涉小区出现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情形,该上诉主张不能成立。

▲庭审现场

眉山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陈晓梅表示:小区地下停车位充电桩的安装,确实可能会加大物业公司对小区用电等安全事故的检查压力,但物业公司应当遵循民法典所倡导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履行充电桩安装的相关协助配合义务,跟进电力部门勘察情况,加强对充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主动优化相关服务,而不应消极抵触“一拒了之”。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图据眉山中院

编辑 杨珒 责编 官莉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admin

为您推荐

租购并举、因城施策 下一步房地产行业怎么发展?

7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正式发布。

被公安提醒后仍要“为爱转账”,女子深陷网恋“杀猪盘”成洗钱帮凶

在网络交友平台上,家政服务人员杨某邂逅了“海外成功人士”,即使收到了平台防诈提示和公安机关的上门提醒。

北京启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居民梯度置业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记者郭宇靖)7月19日,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指导下,北京房地产业协会。

8月8地块将入市 仅1宗住宅地!大连住宅土地供应量降至新低

2024年1-6月大连市内7区经营性用地供应建面26万㎡,成交建面37万㎡,分别同比下降67%、38%;而其中的70年居住用地仅成交5宗。

大江东低密宅地挂牌,紧邻天街,不限房价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印梦。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评论列表(259)

    1. 我是我们2017年我是我们小区第一个安装充电桩的,去物业盖章物业说没有这个模版,让我去供电局看看什么样的,我去供电局问,结果供电局直接过来看下场地直接给安装了电表,电表后面我找物业人员帮忙拉线安装充电桩的,因为我车辆是2015年买的,我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让厂家安装了,所以也没联系车企

  1. 能不能装是电力和消防评估之后的事,现在在物业就被卡了,而且他没权利说拒绝别人装。只要合理合法就行,你们担心的事,物业通过了,电力和消防未必能通过啊!怕啥呢,再说了,出了事也是电力消防通过的,物业只要做到其他消防设施合格就行,比如火灾有施救措施,至于负责,也不用物业负责啊!

    1. 冷知识:一台电车的慢充桩相当于5-8台1.5匹的空调,你可以想象一下,你们小区要是有100辆电车,夏天晚上就相当于七八百台空调一起开,你家空调到了温度还能停一下,这个没充满可是一宿不歇的,用电容量从哪来?到时候要扩容小区是人人都同意出钱么?到时候就是各种鸡飞狗跳的局面

  2. 小区里面居民变压器大部分属于业主资产,由物业公司负责维护,哪怕变压器烧了,也是由物业出钱修。所以其实物业很冤枉,老小区设计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充电桩的负荷,现在变压器容量不够用了,物业也没钱给你新换变压器,毕竟动辄几十上百万的工程。业主才不管这些,只要求物业同意装,出了事儿又坏物业,真的是有想要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

    1. 一个变压器10来万。不移交只有两种情况:1.电价收费比电力公司高。2.电力不设施不合格,电力公司要求改造合格再交,物业不愿意出钱。还给物业公司洗地

  3. 本人觉得这个判定有点草率了,车库面对的是所有的车位,不是对一个人的,这个批准安装了,以后有一半以上的人要安装怎么办?这种事现在就已经有小区出现了,先装的就出钱把自己的线拉好,到后面多人装了,线管都排不下了,而且你不给他装还不行,因为前面都装那么多了,不让安装说不通了

  4. 颠倒是非,业主业主 业主才是小区主人,让物业横行,物业是业主聘用劳务服务机构,物业没有任何合法权力管控业主行为,物业工作不达标业主有拒绝物业费有权辞退更换物业公司。说白是给业主打工的。

    1. 物业打工归打工,但是同意安充电装就意味着物业就要承担责任,出了事就要物业背锅。而且安装充电桩还要物业额外为改线路、改消防出资,甚至对小区变压器影响很大,物业又要额外的精力和金钱去维护和升级。说白了这对物业就是百害而无一利,要出人、出力、出钱,还要背锅,搞不好还要担刑事责任。

  5. 我们物业也一早就把搞好了包括消防在内的全部设施,只要申请就通过。不过非产权车位需要缴纳至少一年的停车费

  6. 这件事小区装什么水管,燃气也罢,水电也罢,和物业关系不大,你就是说燃气也有安全隐患啊,装修的时候你这个燃气管道,不合格燃气公司也不会给你通气的。这和物业什么都没关系。所以说电力不足,安全隐患,你只需要负责好放好灭火器就完了。如果哪一天电力过载了,那是电力公司的问题,换个变压器什么的就完了。不是物业的问题。

  7. 物业根本不在乎你装不装电桩,只是在意后续燃爆的责任。物业就是等着业主起诉,然后物业抗诉,上诉。最终拿到判决文书。以后再有任何问题物业都没有责任了。都是车主和充电公司来赔偿。

    1. 本来也没他什么责任,人家法院说了,电力机构检测,根本就不是物业管理。物业只是出一个证明材料就可以。这都给你家电费一样,这玩意儿就是国家电网的事儿。和物业没关系。

  8. 法院应该先冻结物业公司全部资金以及全部债权!外然后才是明令要求物业无偿,且不得拖延多一日地麻溜解决!这才是有效力的判决,多拖延一天就扣走法院查封资金的百分之十,法院和起诉人二 八开地分得,并且起诉人还不用交税,再从被诉物业那扣所得税这样一来,法院和起诉人都动力十足且不太在乎黑心物业拖延了看看有几个物业还敢刁难人

  9. 怎么防都会有火灾,但电桩安不安全那不是物业公司能判定的,而是电力公司来确定的,电力公司现场碪察后觉得付合安全他会下达通知,出了事那不是物业的事,所以物业只管把手续给业主办好就行至于后面电力公司给他安不安那就是电力公司的事了

    1. 负载过大引起跳闸,三项不平衡引起的设备故障等等不是没有,你是一点不考虑,你来做小区工程,半夜喊你去送电,停电导致电梯困人,哪天十台充电桩同时启用,你家电视闪一下坏了,电梯跑着跑着主板烧了,这些不是安全隐患?不需要人力物力去处理啊

  10. 法官懂法律规定,小区和供电公司有产权分界线。小区产权归大家,都安充电桩电力负核要增容,如果每家都安,都有车,都充电,费用大家出没有问题。少数人安装,费用怎么算?物业说消防安全不达标,法院让消防队,供电公司解决,国家有相关规定没有?

    1. 物业有规模的停车场,就必须充分的消防、充分的通过有关部门获批的资质。所以不容担忧因此出事物业不负责。停车场也是政府监管到位的一处物业性质,否则政府责任。

    2. 这个意外是怎么充电起火意外吗?如果是,那就查明原因,充电桩的问题还是车的问题,按原由追责就行,还有按你这样想外面那大把充电站是不是很不安全每天有那么多的车在频繁使用。再说燃油车也有意外起火的可能,不能因为一个很小概率问题影响社会的进步。

  11. 电动汽车充电起火视频想必大家都看过,没看过的网上搜。那火势,那浓烟,看着辣眼睛,若发生在地面相对好处理,若发生在地下车库咋个弄?烧毁自己还要危及它车,车库混凝土经大火烧蚀,其内钢筋笼股软化张力下降,楼体建筑结构变形造车的安全隐患如何消除。这个重大损失谁来承担?

  12. 为啥要强迫物业盖章?为了甩锅?你甩锅,我也要甩锅。让我物业盖章前,请先去街道办事处盖章,先去此楼房的建筑设计单位盖章,先去批准盖楼的建委盖章,……

  13. 锂电池充电时有自燃风险,在地面上自燃影响不大,在地库自燃,整栋楼都有危险,但是总有些人喜欢用吃饭会噎着,就不吃饭了吗?这种抬杠是讨论不出结果的,吃饭噎着是人为的不小心,是可以细嚼慢咽避免的,锂电池自燃是因为热失控,过度充电,电池短路,电池老旧,接头不良等等原因,是人无法控制的,也无法避免或扑灭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过年的时候,海南渡轮不让电车进船舱,还要放在船边,准备随时推落海,当时咋没人对渡轮公司说,难道吃饭噎着就不吃了吗?也有人说,我在地库放了五年也没自燃,但这是到今天为止,明天呢?有谁敢打包票吗?

  14. 物业只是以这个理由这个借口来反对,并不代表实际就是因为这个缘由。个人认为物业只是为了避免增加自己的工作,逃避自身责任,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正常评估通过后安装的充电桩着火没物业的责任,但是一是增加了日常巡视工作,二是真烧到旁边车辆或财产的话物业肯定免不了协调等工作。至于那些为物业辩护的,个人觉得只要物业费按时缴纳,物业巴不得小区不住一个业主不停一台车才省心呢

  15. 逻辑很简单: 业主:我要按充电桩。 物业:不能安装,有安全隐患。 业主:你不让安我就告你。 物业:你去告吧。 业主:看,我告赢了吧? 物业:好的,你安吧,反正有法院判决文书,今后出了事也和我没关系了。

    1. 想多了,凭这个想甩锅?物业要配合业主,还要积极处置隐患,该花钱提升消防,提升电力供应,这是物业的社会责任,不然我买你这房子干嘛,不能配套买电车,物业想要安全干脆门口设置安检不给易燃易爆带回家得了

    1. 对,我也是怎么理解的,这个判决书其实对物业有利,一是免了以后电网库容不够业主找麻烦的焦虑,二是对火灾责任部分做了提前申明,减轻担责部分

  16. 我同学小区刚开始就是这样,卡你,不允许安装。后来去街道找工作人员协调允许安装。装了,充电使用了才两天,小区的治安队队长就开始贴纸,不允许你充电!

  17. 为什么要物业同意呢?你这本来就设了个不合理条件,就像证明自己是自己一样。以为制度很完善,各个部门都能监督,实际上只是增加了一只为难业主的手。

  18. 地下车库就应禁止安装充电桩,一旦自燃,效果不是一般的严重!国家为了推动电车,现在可谓一路绿灯,将百姓安全不顾了!

  19. 哈哈!一个电动车搞得故事如此丰富!我就买油车费这个劲!从不为没有充电桩操心,冬天想开空调就开空调!我更不会为环境污染操心,因为我活不到地球因为环境污染而毁灭那天!懂王反对巴黎气候协定所以他很快又成美国总统!

  20. 电池着火,是灭不了的。但凡物业没第一时间报警、灭火,相邻的车损就会赖上物业,全损算简单的,按车损保额赔就行了,若不是全损,保险赔付之外的份额,大概率物业赔。

  21. 法院判决欠考虑,这种用电不是一户一表的居民用电,只能用小区的商业用电和动力用电,供电局分丰水期和枯水期收费,还按阶梯用电提高电价,充电桩安装多了,会无形中提高了小区公摊电费和电损,对其他没电车的业主很不公平

  22. 就不该让物业来盖这个同意章!国家电网评估能否安装就行了。现在把责任推给小区物业,物业有了这个权利也感觉自己鸡犬升天了,忘记为业主服务的本职工作了。物业的本职是配合业主完成安装,没有条件也要想办法达到条件。现在倒好,服务人员不为主人提供服务,倒管起主人来了,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返回顶部